淄博四中落实省政府第255号令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

  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第255号令(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)之后,淄博市教育局多次召开调度会,对学习贯彻政府令提出了具体要求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,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
  一、提高对学习贯彻省政府第255号令重要性的认识
 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,是深化教育改革,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、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保障。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省政府第255号令的重要意义,明确省政府令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,增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255号令的主动性与自觉性。
  二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,让政府令深入人心。
  1、学校要利用校会、广播、校报、校园网、宣传栏、主题班会、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令,形成良好的学习与舆论氛围。要通过专题会议、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,全面把握政府令的精神实质,做到人人熟知、入脑入心,自觉规范从教行为。
  2、学校要结合贯彻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》,从学校、处室和教师个人等多个层面,开展一次从办学思想大讨论,统一思想认识,明确是非标准,把全体教职式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素质教育的要求上来。
  3、要以学习贯彻政府令为契机,全面审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以学习促整改、以整改促提高,努力从完善制度、建立机制上对工作进行思考和规范,提高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水平。
  三、强化措施,确保政府令落到实处 
   1、要落实学校一把手负责制,学校“一把手”是规范办学行为“第一责任人”,要切实履行好责任,确保学校不出现违规行为,并对政府令学习贯彻情况要纳入处室、教干、教师年度考核内容。
   2、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之后要集中开展一次违规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,切实按照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》要求,规范办学行为,特别是针对学校教师有偿辅导、考试安排、作业布置、各项收费、双休日辅导等问题,认真排查,坚决防止和杜绝违规办学现象的发生。
  3、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“四公开”的要求,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开课程表,公开作息时间,公开节假日安排,公开考试安排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  4、学校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对办学行为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,使之常态化制度化,对发现的违规办学行为,将严格按照省政府255号令规定,予以严肃处理。
  5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,由学校纪委负责接访和查处。举报电话:5171271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3-3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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