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深刻汲取典型案件教训 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的通知

淄教办字〔201411

局直属各单位、局属各学校,局机关各科室:

  中纪委近期公布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83件违反“八项规定”典型案件(淄博教育信息网已转载)。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,增强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“四风”的自觉性、坚定性,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市直教育系统的发生,现提出如下要求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一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,强化对深化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。各单位要将《中纪委公布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83件违反“八项规定”典型案件通报》传达到广大干部职工。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通过组织座谈讨论、撰写心得体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,从通报案例中吸取教训,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案例通报精神,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、省市委和局党委的要求上来。

  二、进一步学习政策规定,切实明确各项廉政要求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进一步明确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。要结合通报的183件违反“八项规定”典型案件中所反映的问题,将规定与自身工作认真加以对照,引以为戒,坚决克服麻木不仁、心存侥幸的心理,切实明确各项要求。各单位对上级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要做到再学习、再明确、再深化,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。

  三、进一步自查自纠,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。各单位要对照通报案例,认真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反对“四风”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,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引以为戒,立行立改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以身作则,从严要求,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并自觉接受监督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时刻以为党规党纪规范自身言行,做到细照、笃行,进一步端正行为、改进作风,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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